《告白》
原標題︰告白
原著︰湊かなえ ( Minato Kanae )
翻譯︰文裕 ( Abel )
當愛美滿一歲的時候,我就讓育兒中心來照顧她,然後重返工作。都市的育兒中心大多都很晚才關門,但市郊的育兒中心即使延長服務也只工作至傍晚六點。因為娘家實在太遠了,所以我拜託了介紹中心為我聘請一位能照顧愛美的人。介紹中心所介紹的,就是住在學校泳池側的竹中家了。沒錯,就是飼養著那頭叫穆克的大犬的那一戶。不是也有學生曾經越過那欄杆,用便當的小菜和零食來餵牠嗎。竹中太太每天四點就會去育兒中心帶愛美到她的家,直到我下班前,竹中太太都會照顧著她。愛美非常喜歡竹中太太,經常叫著「婆婆」、「婆婆」的親近竹中太太,說起穆克,愛美還會用讓人憐愛的聲音說「我是餵食委員哦」。就這樣,竹中太太照顧了愛美差不多三年了,今年年初,竹中太太身體不適暫時入院。竹中太太住院時,也很難立即找到其他人代為照顧,於是在竹中太太康復前,我也會親自去迎接愛美。一般會讓育兒中心照顧她直到六時,然後提早一點完成工作接她回家,然而逢星期三我必需出席職員會議,如果會議太長,我就不能趕在育兒中心關門前迎接愛美了,所以我會事先在四時左右從育兒中心把愛美帶回學校,直到會議結束前讓她待在保健室。內藤同學和松川同學,妳們經常陪愛美玩,謝謝妳們。「姊姊們說愛美很像綿綿兔呢」愛美曾經高興地在我的耳邊俏俏話這樣說著。
妳們別哭了。
愛美很喜歡兔子。也喜歡軟綿綿的東西。所以從小朋友到高中生都喜歡的「綿綿兔」自然地成了她的最愛。拿去育兒中心的袋子、手帕、紙巾、襪子、鞋子等等,從頭到腳都是綿綿兔。每天早上,她都會拿著她最喜愛的綿綿兔梳子到我跟前說「把我梳理得像綿綿兔一樣吧」。在假日與她去購物商場時,每當她看到綿綿兔的商品時,她雙眼總會閃閃發光起來,嘴邊掛著「很可愛呢」這句話。
愛美去前世的一星期,我們兩人一起去逛一間久違的商場,那兒正在進行情人節特賣。在那個廣闊的特賣場中,出售著林林總總的巧克力,最近有一種「朋友巧克力」吧,就是指女生們互相贈送的巧克力,這最近好像很流行呢,那兒也放置了很多造型可愛的朋友巧克力。愛美在那兒看到綿綿兔巧克力了。有一個用毛料製成的綿綿兔小袋子,裡面放著一個綿綿兔臉造型的白巧克力。可以想像到,愛美當然會想要那個小袋子吧。然而,我和愛美約定了只會買一件東西,而那天,我已經給愛美買了綿綿兔運動裝了。就是她死去時身上穿著的那一件。「這個下次再買吧」,我拉著愛美的手打算離開了。平常即使是綿綿兔的商品,只要我這樣說,她也會勉強乖乖地一起走,然而那天愛美卻拼命地撒嬌。「我不要那衣服了我要這個」,她這樣哭鬧著坐在地上。但是,約定就是約定,我沒有撤回那約定。「偷偷地買下來,在情人節時當作小禮物送她,她會更開心吧?」我心裡一邊這樣想著,一邊嚴厲地斥責她「一早已經說好了吧」。愛與縱容是兩碼子事。剛好也是與家人來購物的下村同學來搭話了︰「只不過是七百日圓,她這麼想要就給她買啊?」當時我感到有點羞愧。因為有第三者的出現,愛美也冷靜下來,她拭著臉頰站起來︰「下次來的時候一定要買哦。」然後我一邊苦笑著一邊向下村同學揮著手離開了,然而,在愛美等不及情人節就死了,現在我每日都在後悔,如果那時有給她買就好了。
那一天,職員會議完結時已經差不多六點了。因為保健室的老師也要出席會議,所以每逢星期三,班上有幾位女生都會輪流到保健室陪伴愛美玩耍直到六點,愛美也沒有跟我抱怨說很寂寞、很無聊之類,反而乖乖地在保健室等著。然而在那天,去保健室的時候愛美卻不在。因為那時正值是課外活動完結後更衣、收拾的時間,所以我抱著「愛美去了姊姊們的課外活動室玩耍了?」這樣輕鬆的心情開始在校內找她。首先我是遇到內藤同學和松川同學呢。那時我去了美術室問愛美在不在,「五點左右打算去找愛美玩耍的,可是那時她卻不在,所以我們在想,今天她是不是沒有來呢」,接著就與我一起尋找她了。那時太陽早已下山了,但學校還有很多人。於是包括老師在內,有很多人一起幫忙找愛美了。發現愛美的是棒球部的星野同學呢。「今天沒有看到她,但以前曾經見過她去過泳池那邊。」星野同學這樣告訴我,然後一起去了泳池那兒。冬天時,泳池的入口會被鎖鏈鎖著,推門時,門隙的確能讓愛美嬌小的身形穿過,但我們只能爬過圍欄進入泳池。夏天游泳課完結後,泳池還注滿了水,那是在火災時的滅火用的。愛美浮在那飄著枯葉的水面上。當我衝過去把愛美拉上岸時,她的身體已經冰冷一片,心臟也停了。那時我還是呼喊著愛美的名字,一邊為她做人工呼吸一邊嘗試心外壓。即使眼前是一具小孩的屍體,星野同學還是為我叫來了別的老師。把她送到醫院後,驗屍結果是溺死,而警方因為沒發現外傷,也看不出衣服變得凌亂,於是判斷成意外,是愛美失足掉進池裡溺斃。雖然那時漆黑一片,不太可能留意到的,但我還是記得欄杆的另一旁,穆克的鼻子向這兒伸了過來。警察調查後,發現在欄杆附近散落了一些麵包屑。那是與照顧愛美的那間育兒中心分發的麵包一樣的。有幾位學生也曾經說過「有在泳池附近見到愛美」這樣的證言,於是我知道愛美每星期都有經過泳池那兒。我想是因為愛美要去給穆克食物。事實可能是竹中太太拜託了鄰居照顧穆克,然而她沒有告知愛美已經有人照顧牠了,愛美便以為自己不去餵食的話穆克就會死掉。而她覺得如果被我知道她離開保健室的話會被我狠狠地罵一頓,所以經常會獨自去餵穆克,大約花十分鐘左右好像就回保健室去。我完全沒有在意她餵食這件事。每次我問她「媽媽不在的時候愛美都在做什麼了」,她總會用惡作劇般的眼神望著我,說和姊姊們一起玩了。那是在隱藏一些事的眼神,如果當初我有追問下去就好了。這樣的話,大概愛美不會獨自到泳池那兒去了。
愛美會死去,是作為監護人的我疏忽照顧。在學校發生這樣的事,為大家帶來心理上的創傷,真的很對不起。那件事之後已經一個月了,每早天亮時我都會把手伸進被子裡尋找著愛美。睡覺時,愛美總會用身體的某一部份碰著我。有時我會故意把身體挪開一點,她會閉著眼,伸出手找著我,當我握著她的手,她便繼續安穩地睡著了。每早起來時,當我發現,即使我再怎樣伸手,再也不能撫摸那張柔軟的臉頰,還有那把鬆軟的頭髮的時候,我的淚水就會簌簌落下。跟校長請辭時我被問道「原因是那意外嗎」。剛才,北原同學也問了這個問題呢。的確,我決定辭職是因為愛美的死。但是,如果愛美的死真的是意外,那麼我會為了減低悲痛,同時也為了贖罪,而選擇繼續當一位教師。那麼為什麼我會辭職呢?
因為愛美並非遇上意外而死,而是被這一班的學生殺死的。
大家覺得年齡限制如何呢?
例如,酒和香煙是幾歲開始解禁呢,西尾同學?沒錯,是二十歲。知道就可以了。說起二十歲,大家會想到成人禮吧。這就像每年慣例一樣,新聞上總會見到有一些「新成人」喝得酩酊大醉後鬧事,為什麼那些人只會在這些時間大喝一番呢?當然媒體鼓吹是其中一個原因吧。如果沒有「二十歲前不能喝酒」這限制,每年的成人禮後還有這種事嗎。法律容許喝酒並非意味著法律鼓勵喝酒。儘管如此,年齡限制還是會讓人覺得雖然不是想喝酒但不喝卻是損失。雖然這樣說,但如果沒有年齡限制的話,也可能會有同學醉醺醺地上學。在現實中,完全無視年齡限制,在叔父親戚等等的人誘使之下喝酒的也一定大有人在。讓行為完全按著個人道德觀,不過是個理想。
不明白我想說什麼?
比起明白我想說的話,大家看來對犯人的身份更有興趣呢。與其說這兒有犯罪者所以覺得恐怖,不如說是好奇心佔領了大家的思考。這兒有同學,擺出一副已經預測到犯人是誰的嘴臉,也有些同學的表情看起來就像已經知道是誰呢。犯人可能會覺得驚訝,我竟然可以平靜地在這兒說這些話。犯人會驚訝嗎?
不,我不覺得會。其中一個犯人渴望他的名字被公開。相反地,另一人的臉色從剛才開已經不太好了。與約定的不同,覺得很不安吧。請安心吧,我不會在這兒公開兩人的名字的。
大家知道少年法嗎?
因為成長中的少年並未成熟,國家替家長想出了一個最好的更生方式。當我還是十多歲的時候,未滿十六歲的少年殺人的話,只要家庭法院承認,少年無需進入少年院即可完事。孩子很純真,這到底是幾年前的說話了?在九十年代,因為少年法的保護,十四、五歲小孩引起的殘酷犯罪多不勝數。雖然那時大家只有兩、三歲,但「K市‧兒童殺傷事件」之類的案件,應該有很多人知道吧。如果說出犯人在要脅書上使用的名字,「啊,是那個吧」這樣恍然大悟的人應該也有不少。因為那事件的關係,社會上響起要求修訂少年法的聲音。於是,在二零零一年四月,刑事處罰的年齡下限從十六歲降至十四歲。
大家現在是十三歲呢。那麼,年齡又意味著什麼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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